与财务凭证及各类财务帐不同,我国财务界、商业界对
物流票据无明确的定义,造成如下结果:
1、统一标准。
目前,北京商业企业应用的
物流票据最多的是北京成文厚印制的票据及帐目,在外地,可看到各地财政局监制的各种格式的票据,同时还可看到大批商业企业自行印发的票据及帐目,基本上各自为政,格式、内容、科目均不统一。
2、流程设计不合理。
我国的
物流票据流程基本上体现了一种落后的管理理念,即商场多级管理、部门多级承包的管理思路,票据的组织不是按照流程进行的,而是按照部门组织的。统计物价部、储运部等部门各自组织自己的流程、票据,票据基本上在自己的部门流转,在涉及多部门时,重复填写,票据流程臃肿、重复,在一个商厦,一个进货环节的票据在不同商品部门可以达到20~30种,整个商场的所有票据加起来可以达到50~60张。
3、科目混乱、不统一。
各部门按照自己的需要设置填写科目,
物流部门设置的科目在财务部门无法使用,财务部门在接到
物流传票后填写财务凭证时,只能重新填写、计算。
4、无监督机制。
由于各部门各行其事,票据未形成一个管理反馈环路,每一张票据均无票据负责人,在发生问题时,只有局部的个别环节进行相应修改,而整体的总帐则无人负责进行调整。
5、不适应当代商业管理的特点。
目前商业管理的实物负责制、进价批次核算制、商品代销及其他特点,导致票据必须要做到一个小组一张票、一次进货一张票、一个供货商一张票,这些特点在目前的
物流票据(含商品帐)中无从体现。
6、不符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
在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内部,一个重要特征是所有的科目和商品均实行编码管理,而在现有的
物流票据中可以发现,许多编码无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