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快出台一些符合WTO规则的、促进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如为汽车出口企业提供贷款优惠和出口信贷等。在传统的银行、保险和企业间金融关系的模式下,创造一种新的模式,使三方联手共同抗击出口风险。
2、进一步完善汽车出口自治管理办法。加大汽车出口自治管理的力度,严格维修服务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二手汽车的出口,明确制定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和对外投资的方式出口汽车的政策,切实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健康持续的增长。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继续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加大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的规模,重点支持我国汽车出口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支持汽车龙头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研究、开发或者联合开发对汽车行业能够产生显著带头作用,同时又具有比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直接探索以部门或地方共建的方式,搭建信息服务、认证、检验检测、 培训 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解决汽车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
4、继续支持中国汽车零部件博览会,搭建中外零部件企业国际交流的平台,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的影响。在召开重点汽车出口政策法规方面的宣讲会,为汽车出口企业提供免费 培训 。
5、解决远洋运输船不足的问题,推动建造中国汽车出口方面的船队。商务部会继续跟踪、研究国际形势,进一步提出对策。
6、提供汽车出口重点市场的信息服务。商务部将对我国汽车出口重点市场,如俄罗斯、叙利亚、乌克兰、南非、越南、伊朗等,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国外市场宏观经济的状况、汽车市场的概况、相关的政策法规、我国汽车在当地市场存在的问题、当地市场消费者的反映和有关建议等。
7、推动我国与主要出口国汽车产品的相互认证。推动我国与汽车出口增长潜力比较大的中东、东欧、非洲、中南美等地区的相互认证,降低认证成本,扩大汽车产品出口。在推动政府部门研究签订汽车产品的政府间相互认可协议的同时,积极推动民间检测机构实现和外国检测机构测试、实验结果的互相认证。
8、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商务部作为国际经济贸易和国内贸易的主管部门,多双边的合作机制是商务部的长项。商务部将利用这个多双边机制帮助汽车企业开展境外合资、合作研究开发、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