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轴承产品上的标志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轴承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两个部分,必要时还可增加制造厂与订户共同认可的其他标志。
不可分离型轴承:应在一个套圈端面上标出所要表示的基本内容。为区别基准端面,允许在套圈的非基准端面上标出工艺符号标志。
分离型轴承:应在能够分离的套圈上和带滚动体的套圈上分别标出标志的基本内容。
闭型轴承:其代号中的密封圈或防尘盖代号可省略,例如“-2Z”、“-2RS”可简略为“-Z”、“-RS”。
轴承上的标志,一般应标在套圈非基准端面上,但也可以按产品图样要求,标在套圈基准端面、外圈外圆柱表面、护罩、保持架、档圈、密封圈或防尘盖上。
闭型轴承的标志位置和内容,可按下列规定选择其中一种:
①内圈——无,外圈——无,密封圈或防尘盖——轴承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
②内圈——无,外圈——轴承基本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密封圈或防尘盖——尺寸系列代号、内径代号、密封圈或防尘盖代号;
③内圈——轴承基本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外圈——无,密封圈或防尘盖——防尘盖——尺寸系列代号、内径代号、密封圈或防尘盖代号;
④内圈——无,外圈——轴承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密封圈或防尘盖——无;
⑤内圈——轴承代号和制造厂代号(或商标),外圈——无,密封圈或防尘盖——无;
当标志零件端面有效宽度小于1mm时,允许把标志标在轴承外圆柱表面上;若在轴承外圆柱表面上表出标志还有困难时,可以把标志标在轴承外包装物上。
轴承标志可采用机械法、电蚀法、激光法等,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化学法。这种化学法只适用于量小的试制品,或用于补充轴承游隙组别代号以及成对、多联轴承的有关后置代号和标志。
轴承标志应齐全、完整;字迹端正、清晰,线条粗细均匀;字体规范、一致;标志的字高度可按下列高度(mm)选择:0.5、0.7、1.2、1.5、2、2.5、3、4、5。
轴承的单个包装容器和内包装上,应标出轴承的完整代号、数量、制造厂名(或商标)和生产年月(或代号)等标志。如属单套包装,数量可省略。
轴承的外包装上应标出轴承名称、代号、数量、商标、包装件外形尺寸(长×宽×高)、净重、毛重、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日期,以及其他发货和储运方面标志。
包装上标志,可用印刷、打字或其他不易消失的方法进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