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海关 关区内的在册 报关员 :
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对 报关员 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总署令第119号)的规定,根据 海关 总署统一部署,长沙海关将于8月正式实行 报关员 IC卡记分管理系统记分考核。
启用报关员IC卡记分管理系统后,报关员必须持IC卡插卡申报,因此报关员需尽快办理报关员IC卡。现将制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制卡对象:长沙关区内已取得8位报关员注册编码的在册报关员,还未取得8位注册编码的报关员,应按长沙海关2005年4号公告的规定,先办理重新注册,取得8位注册编码;
二、 制卡时间:7月20日前;
三、 制卡地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沙分中心(长沙海关办公大楼612房,联系电话:0731-4781358);
四、 制卡所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关员证》及其复印件
(二)、《报关卡制卡凭证》
(三)、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一寸彩色蓝底电子数据照片一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64K)
(五)、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
(注:没有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的 报关单 位需要办理企业法人卡后才能制作报关员IC卡);
五、 注册地海关为长沙海关各隶属海关的在册报关员,可由各隶属海关集中后统一送到数据分中心办理制作IC卡。
六、 鉴于制卡需要一定时间,请务必及时办理报关员IC卡。系统开通后,没有办理报关员IC卡的报关员将不能报关。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