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是展出者能给参观者留下印象的最重要因素。在参观者的记忆因素中,“展品有吸引力”占到39%的比重,应予重点考虑。选择展品有三条原则,即针对性、代表性和独特性。针对性是指展品要符合展出的目的、方针、性质和内容;代表性是指展品要能体现展出者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及行业特点;独特性则是指展品要有自身的独到之处,以便和其它同类产品区分开来。 有些公司的产品种类繁多,如果是单一基本展摊、面积十分有限,实在不足以展示所有产品,这时便要有所取舍。假如太贪心,强要将公司制造的所有产品全部展出,只会收到相反效果。因为,在有限的空间陈列太多的展品,会令展摊显得乱七八槽,观众看过后,也不易记住任何一种产品。 展览会是介绍新产品的最佳机会,假如是全新产品,可以找出产品的特点在展览中加以强调;假如是在原有产品上作改良的产品,可以突出其改良后的优点和方便之处。但决不可让新产品孤独地安坐在展架或展柜内,任由观众忽略它,而应通过吸引人的美术设计、特别的灯光效果,突出产品特点。这些新产品或改良品适宜放在显眼处,占用较大的空间也是值得的,以增加它与观众产生接触的机会。 如果参展商在参展时没有新产品推出,可从众多产品中,挑选几种较具有代表性、或较著名、或较为人所熟悉、或过去销售较好的产品,作为展摊的重点展品。并加大特别的装饰、布置,使观众留下印象。 另外涉及的问题是如何填写展品清单中的展品标价?一般来说,国内的参展者都喜欢将展品标价为无商业价值或者标价很低,并申报为礼品、宣传品、自用品等,这样可以少缴关税。但是,万一遇损,保险公司将按报关清册价赔偿,所以希望参展者视展品利害关系适当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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