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需提前10天申请
签证。 二、具体办法: 1、 持外交护照者可将申请人对外身份、启程日期、抵达日期、访问目的、停留时间、航班号及入境机场名称传真我驻瓦使馆,并附护照影印件及瓦方邀请函,由我驻瓦使馆提出
签证申请。待瓦方批准后,申请人持批准函、有效护照启程,在瓦机场办理落地
签证。 2、持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填表一张、交照片一张,提供经济情况证明(如存款证明)、单位出差证明、邀请函,可向瓦驻北京名誉领事馆办理“进入许可”(ENTERY PERMIT)。 三、过境必须办理过境
签证。 四、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进入许可,在瓦的停留期,入境后将由瓦移民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