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五个工作日。
二、四表(2005.3.15起启用新表,在正确填写其中的一张表格后,其余三张表格可复印,但签名处须本人逐张亲自签;表格第2项曾用名不用填写,就留空白,如果填写,领馆将退案)、四照(半年内近照)、团组表一份;(以上表格请用西班牙文或英文填写,不得涂改)。
三、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邀请信原件(必须为西班牙文或英文),须由公司的负责人签名并打印及盖该公司的公章,同时,信上须注明该公司的电话、地址和传真,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和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出访目的,出发日期及在西班牙逗留期限,邀请信更改也须为原件,传真更改件领馆不受理。
五、派遣单位出差证明(必须为西班牙文或英文),须由派遣单位的负责人(写明职务)签名并打印及盖有该公司的公章,同时,信上须注明该公司的电话、地址和传真,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和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出访目的,出发日期及在西班牙逗留期限。
六、出访人员每人须提供个人国际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保单中“境外医疗保险”的保额须超过30万人民币,请注意不是总投保额超过30万(须英文保险单,姓名也需用拼音)。目前“安联大众”保险公司有西班牙领馆适合的投保单,但如其他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中“境外医疗保险”的保额超过30万的也可使用,出访时须随身携带此英文保单原件。
七、每人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
八、持联程机票过境48小时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
九、发给一个月有效的一次或多次入境的申根签证。
十、周五西班牙驻沪总领馆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