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
签证的基本种类:
1.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
签证和因私护照四种。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是由中国外交部所颁发,持此种护照出行的人员为国家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而因私护照则由中国公安部及所下属单位颁发。(此几种护照不含香港护照、澳门护照及台湾护照)
2.
签证根据出入境情况可分为出境
签证、入境
签证、出入境
签证以及再入境
签证四种。出境
签证只许持证人出境,如需入境,须再办入境
签证。入境
签证即只准许持证人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
签证。出入境
签证的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多次入出境
签证的持证人在
签证有效期内可允许入出境。
3.
签证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可分为移民
签证、非移民
签证、留学
签证、旅游
签证、工作
签证、商务
签证和家属
签证等七种,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
4.根据时间长短,
签证分为长期
签证和短期
签证。长期
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申请长期
签证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的
签证称为短期
签证,申请短期
签证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签证主要有外交
签证、礼遇
签证、公务
签证和普通
签证,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签证的有效次数
根据
签证的有效次数,一般可将
签证分为一次有效
签证、两次和多次有效
签证等。
签证的有效次数是指该
签证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可使用的出入境的次数。一次有效
签证使用一次就失效。两次有效
签证,即在
签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两次。多次有效
签证,即在
签证有效期内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游
签证有的是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有些国家受雇
签证也是多次入境有效。当然签发何种
签证,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次数多少,
签证机关是根据入境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一定的规范格式,一般包括
签证种类、入境目的、居留期限、有效日期、以及签发机构、签发官员、日期和
签证费用等等。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
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该
签证就是无效
签证。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
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
签证。有的国家对
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
签证。过境
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
签证的停留期
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
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
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出入境
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5天,那么,这个
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人、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
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
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
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
签证。
过境
签证过境是指取道该国前往第三国而言的。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前往其他国家往往需要经过一、二个途经国家才能最后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一般称之为过境
签证。关于过境
签证的规定,各国也不尽相同,有宽有严,有的要求办理
签证,有的免办
签证。有的则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不需办理
签证,如超过时限和范围则必须办理
签证手续。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办理
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
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
签证。如取道办理
签证国家,前往互免
签证国家或口岸
签证国家,那么则须持有前往国邀请函或口岸
签证批准证件,方可申请该国的过境
签证。同样根据需要可申请一次过境、两次过境和多次过境。一般过境
签证均按所申请的要求签发,在个别的情况下,也可能不发或未按要求发给过境
签证。遇有这种情况,可采取取道其他国家或转机时不出机场的办法来解决。
互免
签证随着中国国家地位的提升,与其他各国在商业、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许多国家的
签证制度越来越趋于简化。某些对方国家的公民入出国境时,也不必办理
签证,这是因为许多国家之间订立了互免
签证协议。甚至在欧洲共同体国家之间,一国公民持有身份证明就可以自由来往于各国之间,无须护照和
签证。 互免
签证是根据两国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持用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国境。
(来源:中国
签证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