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使领馆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者原则上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持因公护照的申请者须提交: 1.一张短期签证申请表并将一张近期照片贴在上面, 2.护照,并且在签证有效期后仍三个月有效,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 3.中国公司的正式介绍信(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的职务,访问的目的和回国的担保)以及营业执照, 4.合作公司的邀请信并且要注明: 预计停留期限, 停留的目的和行程安排, 5.经济担保(写入邀请信中,以担保信的形式,或其它?), 6.由邀请方或雇主出具的已购买医疗保险证明。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对于中国公民:户口原件,以及每一页及有标注页的复印件, 2.对于其它国家的侨民:有效的在华居留证, 3.所有材料必须由翻译公司翻译成法语或英语, 4.中国公司介绍信的原件, 5.合作公司邀请信的原件, 6.每份材料必须由当事人亲自递交, 7.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用A4纸递交。 8.法国使馆不接受邮寄申请,并有权要求一些补充信息或材料, 9.上述材料仅供审核,递交后,不等于已获得签证。 法国使领馆签证申请分管辖区: 上海领馆管辖上海、江苏、浙江二省一市,广州领馆管辖广东、福建、海南、广西四省,武汉领馆管辖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北京使馆则管辖其余所有省市。 注:以上资料以各国使馆更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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