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布拉格) (CZECH)(原书P89)
一、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周一、周四受理);
二、一表(须英文打字)、一照;
三、由捷警察局发出邀请确认件(原件),时间不能过期;
四、捷克邀请方注册登记(vypis)原件;
五、如由华人邀请,需提供绿卡和护照全本复印件;
六、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往返OK机票复印件;
八、旅馆订单;
九、如是政府机构、学校、文化、体育等交流,可凭普通邀请信申办签证;
十、提供境外旅游医疗保险复印件,去几天买几天保险(不能少买)。
十一、持联程机票,过境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
十二、发给相应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
十三、申请90天以下(含90天)的工作签证,须提供由捷克劳动局签发的“劳动许可证明”,其他材料要求同上。
十四、如送签团组需“核照”,须提供护照复印件(须将延期过的护照页以及护照上有效签证页一并复印),且护照还入领馆到发签日,需有3个工作日;
注:送签材料请按上述序号依次排放整理,尔后分别夹入每人护照中,团组资料(如捷克邀请方注册登记原件等)另行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