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者免办签证。我边防机关凭出境证明即可放行。 自2004年5月12日起,持因公普通护照者赴秘鲁不再享有互免签证待遇,必须办理签证。签证工作日大约1至2个星期,视秘鲁驻沪总领事的工作安排而定。
一、申请公务访问签证(政府机构组团),不需其他任何条件,免收签证费。
二、申请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秘鲁公司邀请信原件; 2、出访单位派遣函原件; 3、2张半年内彩色护照照片(不需粘贴); 4、一份出访人员信息表格,需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正式签证表格由领馆填 写,领馆批准签证申请后由外办通知出访人员到我处在正式签证表格上签名); 5、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 6、签证费:270元/人;
三、申请短期工作签证所需材料: 1、秘鲁移民局颁发的短期工作签证批文; 2、出访单位派遣函原件; 3、与秘方签订的工作合同原件; 4、一份出访人员信息表格,需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正式签证表格由领馆填写,领馆批准签证申请后由外办通知出访人员到我处在正式签证表格上签名); 5、2张半年内彩色护照照片(不需粘贴); 6、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 7、签证费225元/人;
四、申请过境签证所需材料: 1、有效的第三国签证; 2、第三国邀请函; 3、往返机票订单; 4、一份出访人员信息表格,需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填写。(正式签证表格由领馆填写,领馆批准签证申请后由外办通知出访人员到我处在正式签证表格上签名); 5、2张半年内彩色护照照片(不需粘贴); 6、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 7、签证费9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