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为总领馆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内常住人员。持外籍/外省护照者另附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居住证/暂住证等+复印件。其他驻华机构如下: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建国门外秀水南街5号 100600 电话:010-65322061/2/3 传真:010-65321505驻港总领馆: 2201 Emperor House, 34-37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kong 电话:00852-25228086 传真:00852-25218773• 通常情况下,申请无须预约,总领馆对外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30-11:30;签证申请费为35欧元,按当月汇率以人民币支付;处理签证申请需10个工作日。• 中文材料须附德语或英语译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存档备查。如有他用,请在递交申请前自留备份。• 总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之外的证明。
商务签证 (非正式)
1. 一份贴有照片(小2寸彩色近照)的申请表,用德语或英语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字。2. 护照(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 户口簿原件+(除空白页外的)复印(附申请人页的翻译)4. 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正式派遣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翻译)• 专用信纸(包括公司名、地址、电话、传真等)• 申请人的基本职务;出访时间、地点、事由;返回担保等• 有权签字人(姓名,职务)签字;公章5. 奥方商务伙伴以公司名义出具的邀请函(专用信纸,有权签字人签字和公章;包括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事由、到访时间和地点)。6. 奥方商务伙伴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责任担保函原件(专用信纸,有权签字人签字和公章),样式可下载*。7. 奥地利商号登记簿中的公司登记复印件8. 在奥的旅行保险证明:该保险应保证支付在奥或申根境内旅行期间因遭遇意外事故或生病导致的医疗费及可能的送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保险有效期应包括签证有效期。如该保险公司在奥或申根境内无分支机构,其分保者应为奥地利保险联盟成员(名单见 http://www.vvo.at )。因大部分旅行者无法承担医疗/运输费用,该保险公司或其分保者须保证直接向奥地利的医生/医疗机构/运输机构支付未结清费用。9. 机票订位单10. 申根境内全程旅馆预订记录
*担保函样式可至奥地利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www.aussenministerium.at/peking/
来源: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