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一周左右。
二、一表(可复印,每个栏目需填清楚、详细, 随行人员栏,需全部填写,不够可另附纸,大小与签证表一致,字迹须工整,清晰);两照(须6个月内近照,浅色背景,尺寸为35mm*40mm,一张贴于签证表上,另附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夹在护照第5页上)。
三、邀请信原件,信中须含费用说明、详细目的(具体到每件事)、及详细日程(时间、地点、精确到每天),每人一份,可复印,如顺访其他“申根国家”,也需提供邀请信原件。
四、出差证明每人一份(凡同时访问其他“申根国家”,须一一写明)。
五、出访人员每人需提供境外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中、英文保单,姓名也需用拼音),保险须涵盖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急诊住院费用,还须包括可能因健康原因而需回国的费用,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30万元);签证签出后领馆会将保单原件随护照一同退回,出访人员出国时须随身携带此中、英文保单原件,挪威机场将严查“保单”,没有保险相当于没有签证,将会被遣返回国,建议购买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
六、费用由中方承担,需出具经济担保证明,可与出差证明一并打印。
七、持联程机票,过境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
八、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