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 二、两表(表中配偶及子女一栏内容也须填写,但如子女年龄超过19周岁则子女一栏勿填)、两照(照片分别订在两张
签证表的正上方)。 三、家属、教育和就业细节表一张(不管父母是否健在,均须填写,如父母已去世,需填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地点,逝世日期;学历填本人最高学历;工作经历从毕业至今填写完整)。 四、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职位,公司地址、电话传真,详细出访目的,具体日程安排,费用由谁负担)。 五、有关将进行的商业或贸易活动的详细介绍,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如有商务实体之间贸易活动的证明也应提供。 六、派遣单位英文出差证明。 七、如费用中方承担,派遣单位出具经济担保,
签证表填每人自费一万加元。 八、可凭护照复印件先挂号。 九、过境需办理
签证(2张照片、表格同入境表格、提供机票订单、第三国邀请信及第三国
签证页复印件,如第三国邀请信为其它非英语语种,则须提供邀请信英文翻译件),如果停留超过48小时必须办理入境
签证。 十、发给所需有效期及停留期的一次入境
签证。 十一、自2003年6月9日起,持海员证登轮必须申办入境
签证。必须同时送海员证及护照进领馆申办
签证。
签证做在护照上。邀请信必须写明出访人员的护照号码及海员证号码。 十二、申请加拿大工作
签证需提供: 1、二张工作
签证表格(不同于商务
签证表),四张半年近照; 2、一张家属、教育和就业细节表格; 3、无犯罪公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4、出访人最高学历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5、加拿大雇主的邀请信原件; 6、出访单位的证明(请用单位信笺纸,注明出访人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职位、收入等); 7、如果加拿大雇主不提供资金,则必须提供出访单位的经济担保证明; 十三、加拿大驻沪领馆周五不受理
签证。 注1:加拿大驻沪总领事馆
签证处受理除6个月以上学生
签证以外的所有种类赴加
签证。因公赴加留学的学生
签证由中国外交部统办,送加驻华使馆办理。 注2:凡加拿大领馆通知补材料的团组,在补齐材料送入领馆后至少需3个工作日方可得到
签证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