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起,欧洲“申根协议国”更新为24个,包括下述国家: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瑞典、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瑞士和斯洛文尼亚。除非
签证上特别注明,否则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家签发的申根
签证均可以在申根区域内自由地流动。
签证的最长停留期为90天。根据申根规定,
签证应由申请者向申根区域主要目的国的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如果将前往众多申根国,且在每个国家停留时间均等,应向第一入境国的使馆/领事馆申请
签证。
(来源:中国
签证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