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签证有关到法国投资申请短期签证(三个月以下)的手续请参阅以下规定。除非签证上有特别说明,只要有一个申根国的签证便可在所有申根国家内自由通行。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和瑞典。签证有效期为90天。
1.有权受理的大使馆和总领事馆:指申根国范围内主要目的地国家的大使馆和领事馆(不一定是首先入境的国家),每个外交代表机构都有各自管辖地域范围(参见:法国在中国的其它五个外交代表机构)
2.申请签证因公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因公护照)持照人由中国政府部委或某些具有此种资格的机构代为他们办理签证申请。普通护照的持照人原则上则必须亲自递交材料。
北京法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的办公时间:1/递交申请和咨询的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到12点,14点到16点2/取回护照和签证的时间周一至周五14点到16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三街三号 邮编:100600
3.所需材料
1.一份正确填写好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在表格上贴好近照一张2. 所要求的签证期限之后至少三个月才过期的有效护照和护照上表明身份的相应页码的复印件
1. 中方公司开具的正式介绍信(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职务、赴法目的和回国保证)和营业执照。2. 法方业务伙伴的邀请信,其中说明:
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
赴法目的、日程以及行程安排
1. 经济担保(以担保信或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函中)2. 邀请人或雇主出具的申请人已有医疗保险的书面证明。
其它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1.对中国公民而言:户口本原件和所有相关内容及备注的复印件,1.对非中国公民而言:在中国的有效居留证件2.所有材料应由翻译公司翻成法文或英文3.中方公司的介绍信原件4.合作伙伴的邀请函原件5.申请材料应由当事人亲自面交6.所有材料的复印必须用A4纸7.法国大使馆不接受邮寄的材料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8.递交了以上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得到签证。
5.法国在中国的其它外交代表机构:
1. 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南京西路1468号中欣大厦12楼 - 200040 电话: (8621) 62.89.74.14 传真: (8621) 62.79.22.49 (领事区域:江苏、上海、浙江)
2. 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主楼801室- 510098 电话: (8620) 83.30.34.05 传真: (8620) 83.30.34.37 (领事区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3. 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
武汉市建设大道566号武汉国际贸易商业中心809室 - 430022 电话: (8627) 85.77.84.03 传真: (8627) 85.77.84.26 (领事区域:湖北、湖南、江西)
4. 法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Admiralty Center, Tower 2, 26th floor -18, Harcourt road, GPO Box 13 电话: (852) 31.96.61.00 传真: (852) 31.96.61.01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申请一个多次出入境签证,能让你一年内到法国几次,每半年在法逗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常驻中国的法国企业的员工及其客户应要求该企业为他们启动特别程序。
来源: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