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菲律宾入境30天内(含过境)免办签证,由市外办开具出境证明。停留需要超过30天的,由市外办开具出境证明,抵菲后按菲有关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
二、持因公普通护照人员须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
2、一表、一照。
3、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在菲律宾停留时间至少六个月以上。
4、邀请信
5、经济担保证明(可以是出访单位证明,也可以是业务良好的菲律宾公司出具的经济证明);
6、往返OK机票复印件一份、护照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收机票订单)
7、申请菲签证时,邀请信、经济担保、往返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必须每人复印一套和签证表一起夹在各自的护照里,一套原件夹在团组团长的护照里。
8、领事要求的其他可能的材料;
9、凡经菲前往第三国者,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办理过境签证,菲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允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