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促进观光领域的日中两国间的友好交流,兹决定在以往的团体旅游签证的基础上,增加个人旅游签证,从7月1日(星期三)起开始受理签证申请。
2、中国公民的赴日旅游是从2000年9月开始以团体旅游的形式实施的。近年来,随着赴日游客的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有更少人数的自由旅行,因此,我国决定在团体旅游的形式之外,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开放个人旅游签证。
3、个人旅游签证的试行期设为1年,仅北京、上海、广州的3个使领馆受理签证申请。如条件允许,个人旅游签证的受理范围将扩大到日本驻华的所有使领馆(驻香港总领馆除外)。签证手续的办理详情,请点击签证申请相关信息:中国公民赴日个人旅游。
4、我国期待着此次采取的签证缓和措施能进一步促进日中两国间健全的人员交流。
5、签证申请手续是由我馆指定的旅行社代办,因此具体所需材料请咨询以下旅行社。另外,关于我馆辖区以外的指定旅行社名单,请咨询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及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来源:签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