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2个工作日。
二、短期:一表(住址加填邮编,需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一照(贴右上角);长期(90天以上):三表、三照。
三、签证表签名须与护照签名一致。
四、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单位、职务、访问目的、预计入境日期、停留天数等),不是原件领馆不予受理。
五、由瑞士邀请方向瑞驻沪总领馆发传真确认邀请(传真号:62700522),确认信传真必须要有邀请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同时抄送被邀请人,领馆收不到确认不发签证。
六、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出差证明。
七、在瑞费用由中方承担,需出具经济担保证明,可与出差证明一并打印。
八、护照复印件一份。
九、护照有效期须有九个月以上时间。
十、持联程机票,过境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
十一、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一次或多次入境签证。
十二、去列支敦王国,申请签证要求同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