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明书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的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一、作用
1.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国别,从而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决定进口税率和确定税别待遇。
2.是对某些国家或某种商品采取控制进口额度和进口数量的依据。
3.也是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
二、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1.普通产地证
Ø出口商签发的厂商产地证书
Ø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与商检机构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书
2.特殊产地证
Ø普遍优惠制产地证书表格A (GSP FORM A)
Ø纺织品产地证
三、产地证的内容及缮制要求
1. 一般原产地证
出口单位最迟于每批货物报关出运前3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口货物原产地/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②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③ 商业发票
④ 合同、箱单等其他证明文件
内容及缮制要求(略)
出口企业在货物出运前5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商业发票,商检机构审核无误即予签发。
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惠遍原则、非互惠原则
实施普惠制必须符合三个要求:产地原则、直接运 输、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GSP FORM A样单 内容及缮制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