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证。报检以下出境动物还应提供相应的单证:
1.出境观赏动物,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出具的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出具的审批单;
5.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6.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的,应提供下列单证:
(1)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船舶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
(2)捕捞渔船与出口企业的供货协议(应有捕捞船只负责人签字);
(3)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其它单证。进口国家或者地区对捕捞海域有特定要求的,报检时应当申明捕捞海域。
7.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应当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