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热点标签
好贸易商务网
欢迎您访问好贸易商务网,本站各频道将陆续上线,敬请您的关注。
> RSS订阅贸易知识堂 > 理论知识 > 生产包装 > 各国对进口商品包装的规定(5)

各国对进口商品包装的规定(5)

作者:好贸易网 来源:todaytex.com 发布时间:1-5 14:21:39
港口规定

沙特阿拉伯港务局规定,所有运往该国港埠的建材类海运包装,凡装集装箱的,必须先组装托盘,以适应堆高机装卸,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吨。


伊朗港口颁布的进口货物包装规定,药品、化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分别要求以托盘形式,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


沙特阿拉伯港口规定,凡运往该港的袋装货物,每袋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否则不提供仓储便利,除非这些袋装货物附有托盘或具有可供机械提货和卸货的悬吊装置。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