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低电压指令
低电压指令覆盖了所有标称供电交流电压为50~1000V和所有标称直流电压为75~1500V的电气产品,要求其符合一定的电器安全要求:例如,绝缘距离要求、耐高压要求、抗燃性要求、温升限制、关键零组件的使用寿命及异常状况测试等。
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LVD)的证明
可以用三种方法证明你的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
采用欧共体协商后的标准;
如果该产品没有协商标准,则采用制造商自己国家的标准;
直接采用LVD。在此情况下,建议请教权威的国家认证机构。
所需提供的技术文件
根据要求,制造商必须在几周内向欧共体各成员国政府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并且这些文件在生产结束后要妥善地保存10年,这些文件包括:
产品描述;
设计图、线路图、元器件清单以及产品结构介绍;
引用的全部或部分标准的清单;
测试报告,主要是安全标准的测试报告,即规定的测试要求必须完成,还要将实际已测量的结果形成文件。
合格声明
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声明其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的条款。
合格声明必须包括:
产品的名称;
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成员国内的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使用标准;
产品上CE标志是何时贴上去的;
声明产品符合的指令;
制造厂商或其在欧共体内负责代表的签名。
此外,低电压指令还要求在制造商的生产现场实施内部生产质量控制。制造商必须保证其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均与其规定文件相一致。这就要求制造商建立一个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生产产品的一致性,并校正其生产变化状况,例如当使用新的元器件、设计更改等。同时,这个系统必须能够保证按照文件规定当产品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