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海关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要善用新条例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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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海关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要善用新条例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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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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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海关日前在旅检现场一外籍旅客身上查获410块涉嫌假冒商标的手机电池,并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扣留该批物品并展开调查。这是新条例于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该关查获的第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案件。南宁海关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要善于利用新条例保护自己。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不少企业和个人逐渐认识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但海关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还有不少知识产权权利人因没有及时申请备案而遭受损失。去年,南宁海关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13批,估值人民币78.2万元,涉案货物主要有手机配件、无绳电话机、眼镜盒、拖鞋、体温计、电视游戏机、游戏机控制器、摩托车空气滤清器等。
据介绍,新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与旧条例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原来只保护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基础上增加了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二是新条例取消了办理海关备案的强制性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申请海关采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三是对于一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从7年延长为10年。四是规定权利人在保护知识产权时可以更多地通过司法救济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五是在提交担保的数额和形式上作出了新的规定,减轻了权利人在维权时的负担。
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知识产权权利人没在海关备案也可以就某批进出口商品直接申请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知识产权权利人还是应该积极向海关申请备案。因为只有知识产权在海关备案后,才能有利于海关更迅速有效地查处侵权嫌疑货物,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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