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是这样处理的:
1.在第一时间通知WAL-MART在中国大陆的BUYING OFFICE。并请他们发传真及邮件通知WAL-MART的BUYER。
2.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运输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托保)并把货柜拉回工厂,将损失报给保险公司。
3.在第一时间写传真及邮件给WAL-MART的BUYER。
4.将交通事故的处理书(交警部门开具)翻译件及保险公司开具的相关理赔文件的翻译件传真给BUYER。
5.将后续订单(同一个款式)最快的交期报给客户,并告之一定尽力提前完成并入仓。
6.给客户建议目前生产的订单分批出货,让客户在广告时间内有货物上货架卖。
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争取免责,第二就是为了争取后续订单不要空运,如果客户要求空运那就麻烦了,那就要赔钱了。
由于处理及时及妥当,客户很满意,我只记得BUYER收到消息后回邮件的第一句话就是:I am sorry to hear that. 客户既没有对我们罚款,也没有要求后续订单空运.
一般说来,美国人对一些意外事故造成的延期交货还是比较通融的,不会借此来要求赔偿.
前几天我看到一位网友发的一个提问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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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我的一个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宾夕法尼亚的一间公司签定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该洲暴雨成灾,到了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美国未能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国据次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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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果跟人家打这种官司只有浪费人力和财力.还会让人认为你是落井下石,以后不会再跟你做生意了.
注1:BUYER 可简单译成采购员,但美国的大公司的BUYER很有权力,属于VIP,非常重要的人物,得罪不起,除非你不想跟他们做生意。
注2:BUYING OFFICE是客户在中国大陆设的办事处,主要负责验货及安排船期等。
外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三)
跟老外做生意,会遇到三种人,一种是真正的比较诚实做生意的。这种人我们就不谈了。第二种是也做生意,也设法坑人或想方设法额外的赚你的钱,这种人你最难防备,不小心就被骗了钱去还自认倒霉。第三种是纯粹的骗子,这种人只要平时小心点也不难防备。
这里想说的是我几年前曾经遇到过的第二种人,及与其的一段经历。
中国有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有一个习惯,就是第一次跟老外做生意的话,都要设法收集他的一些个人资料。以备将来需要的时候使用。
97年前我还在一家外资公司当经理。有几个南非的客人(白人,具双重国籍。持美国护照来中国),老板亲自带队来参观工厂,据我们公司在海外办事处传来的信息是,这是一家主要做PROMOTION(促销)的公司;主要采购一些鞋子、服装及玩具等产品。他们除了做PROMOTION的产品之外,还帮南非一些大的企事业单位采购制服等。每年的采购量还是挺大的,单价也不错。我们公司有意向跟他长期合作(当时我们第一次跟南非客人做生意),所以通知我要好好接待。我陪他们转了几家工厂,后来帮他们买了去香港的机票,并顺便把他们几个的护照复印起来保存。
中国和南非共和国是在1998年建交的,在此之前中南贸易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台湾或香港的公司接单并在香港等地转口。
具体的细节就不说了,刚开始他们下了三个款鞋子(PU的鞋面)的订单,每单都差不多5千双左右,付款方式是30%订金,其余对方收到货后两周内支付。前三单都挺顺利的。第四单是一种Cowhide Loafer W/MOCC(有马克的牛皮包子鞋)。也是5千双左右,但其单价是前面那几款PU鞋子的三倍。这一单由于是真皮的订单,我们做得特别小心,除了工厂在流水线上安排专人品检外,我们公司的QC几乎也是每一双都看过,出货前我还抽检过。也就是我们确保万无一失才出货的,没想到客人收到鞋子后,大发雷霆,说鞋子有问题,客人来传真提到有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Dirty marks on upper(30 Percent);30%的鞋面脏。
2,Split at backseam(20 Percent);20%的鞋子后踵线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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