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管理委员会和认证中心两部分组成。管理委员会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国家经贸委牵头组建,是国家对节能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的、最高的权力机构,由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节能产品生产和使用的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涉及节能产品的科研院所等方面的15位领导和专家所组成,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ECP")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成立于1998年10月。
CECP的质量方针是公正科学、严谨求实、热忱守信、优质高效。
CECP坚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要求。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科学地实施认证和提供服务,维护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的权威和信誉。CECP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的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