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京市执行烟花爆竹明码规定。昨天(12月19日),北京市发改委和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烟花爆竹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柜台摆放式销售烟花爆竹须使用标价签明码标价,搭棚销售烟花爆竹须使用价目表明码标价。标价以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参考价格为基础,各经营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明码标价所需的标价签、价目表由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批发站点负责发放,经营者可到烟花爆竹批发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