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世界经营者》
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商品目录
1、成品油
2、粮食
3、植物油
4、食糖
5、化肥
6、棉花
(第2至6项商品进口许可证仍按外经贸部《关于明确粮食等五种商品进口许可证发证机关的补充通知》)([1995]外经贸管发第463号)规定办理)7、羊毛8、涤纶9、腈纶10、天然橡胶11、氰化钠12、烟草及制品13、二醋酸纤维丝束14、酒15、汽车及其关键件(各经济特区、广东盛海南省一般贸易进口、全国各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向特办领证)16、监控化学品17、易制毒化学品18、光盘生产设备19、聚酯切片20、汽车轮胎(含旧轮胎)21、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22、彩色电视机及其显象管23、收、录音机及其机芯24、电冰箱及其压缩机25、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26、照相机及其机身27、手表28、空调器及其压缩机29、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30、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31、气流纺纱机32、彩色感光材料(第19至32项商品进口许可证仅对中央管理的进出口企业签发)二、各特派员办事处发证商品目录(一)签发联系地区内地方进出口企业进口下列商品。
1、粮食
2、植物油
3、食糖
4、化肥
5、棉花
6、汽车及其关键件
7、二醋酸纤维丝束
(第1至7项商品进口许可证仅对外商投资企业及特区自用签发)8、成品油(仅限燃料油)9、羊毛10、涤纶11、腈纶12、天然橡胶13、彩色感光材料(第8至13项商品进口许可证向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签发)14、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15、彩色电视机及其显象管16、录音机及其机芯17、电冰箱及其压缩机18、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19、照相机及其机身20、手表21、空调器及其压缩机22、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23、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24、气流纺纱机(第14至24项商品进口许可证仅向地方企业签发)三、各省级发证机构发证商品目录1、聚酯切片2、汽车轮胎(含旧轮胎)3、消耗臭氧层物质(第1至3项商品进口许可证向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签发)4.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5、彩色电视机及其显象管6、收、录音机及其机芯7、电冰箱及其压缩机8、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9、照相机及其机身10、手表11、空调器及其压缩机12、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13、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14、气流纺纱机(第4至14项商品进口许可证仅向外商投资企业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