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再总结一下各种单据的日期顺序:
发票>箱单>原产地证明书>商检检验证书>船公司证明>保单>提单>装船通知>受益人证明
提单不得早于L/C规定的最早装运期,也不得晚于L/C规定得最晚装运期。
另外,在制作单据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信用证在附加条款里特别规定每张单据都必须显示本信用证的号码。
受益人证明,船公司证明的制作,要原封不动地抄写信用证的证明原句,然后再做必要修改。
海运委托书可以从简,但装运通知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特别是在FOB、CER条件成交的业务中,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买方及时安排货物保险。如果因为卖方的装运通知内容不清楚或延迟发送(一般在提单日后三天内),由此引起的损失,卖方负责。
上述这些都是我在跟侯恒学习制作单据时,她给我的指点以及自己的体会。说到底,通过这些单据制作,我觉得做外贸业务时需要很大耐心、细心及信心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外贸业务比较繁杂,要有耐心去接受处理;其次,外贸的每个细节都需要付诸极大的细心,才可以避免多处错,出大错,减少损失;再次,外贸要学的东西很多,遇到的新情况也不计其数,且不大容易预料,这就需要我们有信心去接受这个挑战,敢于学习新的东西,及以学习的心态去克服新情况、新困难。
总而言之,认真细致做工作,不会的不明白的就问懂的人,不断积累经验,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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