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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出口商品海运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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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B/L.
④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①预付(FREIGHTPREPAID)
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
①订舱
②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
⑤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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