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佣金和折扣
一、佣金(Commission)
(一)佣金的含义
因中间商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向其支付一定的酬金,即为佣金。它有明佣和暗佣两种形式。
(二)佣金的规定办法
1.以文字来说明:
如:每公吨200美元CIF纽约包括2%佣金;
2.在贸易术语上加注佣金的缩写英文字母“C”和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
如:每公吨200美元CIFC2%纽约;
3.用绝对数表示:
如:每公吨佣金25美元。
(一) 佣金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佣金的计算
在国际贸易中,计算佣金的方法不一,有的按成交金额约定的百分比计算,也有的按成交商品的数量来计算,即按每一单位数量收取若干佣金计算。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计算方法也不一致,按成交金额和成交商品的数量计算的都有。在按成交金额计算时,有的以发票总金额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有的则以FOB总值为基数来计算佣金。如按CIFC成交,而以FOB值为基数计算佣金时,则应从CIF中减去运费和保险费,求出FOB值,然后以FOB值乘以佣金率,即得出佣金额。
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如下: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上述公式也可写成: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假如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应为: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1) 以FOB净价为基数计算。
如一批出口商品的成交金额按FOB条件为200,000美元,佣金率为3%,则佣金为:
200,000×3%=6,000(美元)
显然,采用FOB净价为基数计算时,如果成交金额是CFR或CIF,则需将其转为FOB净价,再计算佣金。
①采用CFR价格条件的成交金额。
佣金=(CFR成交金额一运费)×佣金率
如采用CFR成交的出口货物金额为100亿美元,运费占发票金额的l0%,佣金率为5%,那么以FOB净价为基数计算出来的佣金应为:
佣金=(100-100×10%)×5%=4.5(亿美元)
②采用CIF价格条件的成交金额。
佣金=(CIF成交金额一保险费一运费)×佣金率
如采用CIF价格条件成交的金额为100亿美元,其中运费占总金额的10%,保险费占5%,佣金为3%,则以FOB净价为基数计算的佣金应为:
佣金=[100—100×(10%+5%)]×3%
=85×3%=2.55(亿美元)
(2)以买卖双方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
如买卖双方以CIF价成交,金额为12,000美元,佣金率为3%,则
佣金=CIF价×佣金率=12,000×3%=360(美元)
2.佣金的支付方法
佣金的支付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中间代理商直接从货价中扣除佣金;另一种是在委托人收清货款之后,再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和佣金比率,另行付给中间代理商。在支付佣金时,应防止错付、漏付和重付等事故发生。
例题3:
某商品的净价为每打740美元,CIF香港,佣金为3%,求含佣价。
解: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740/(1-3%)
=762.89(美元)
课堂练习3:
某商品FOB价为US$5.00/DOZ,至国外某港口的运费为US$1.2/DOZ,保险费率为1.04%,投保加成10%,佣金率5%,求CIFC5%。
解:CIFC5%=(US$5.00+US$1.20)/(1-1.04%×110%-5%)=US$6.61/DOZ。
二、折扣(Discount)
(一)折扣的含义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凡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凡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已达成协议,而在价格条款中都不明示折扣率的,叫做“暗扣”。
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和折扣率的大小,都影响商品价格,折扣率越高,则价格越低。
(二)折扣的规定办法
1.用文字明确表示:
如:CIF伦敦每公吨200美元,折扣3%。
2.用绝对数表示:
如:每公吨折扣6美元。
(三)折扣的计算和支付方法
1.折扣的计算
折扣通常是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例如,CIF伦敦,每公吨2000美元,折扣2%,则卖方的实际净收入为每公吨1960美元。
其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货物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折扣率
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单位货物折扣额
2.折扣的支付方法
折扣一般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预先予以扣除。也有的折扣金额不直接从货价中扣除,而按暗中达成的协议另行支付给买方,这种做法通常在给“暗扣”或“回扣”时采用。
例题4:
我某公司以每公吨520美元CIF香港,含折扣2%的价格对外出口一批货物,那么,我方每公吨扣除折扣的净收入为多少?
解:我方单位商品净收入=520×(1-2%)=509.6(美元)
课堂练习4:
CIF香港,每公吨1,000英镑,折扣2%,求卖方实际支付给买方的折扣和卖方实际收回的净收入。
解:折扣=1,000╳2%=20(英镑)
净收入=1,000-20=980(英镑)。
三、价格条款的规定
(一)价格条款的内容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至于确定单价的作价办法和与单价有关的佣金与折扣的运用,也属价格条款的内容。商品的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如公吨)、单位价格金额(如200)、计价货币(如美元)和贸易术语(如CIF伦敦)。在价格条款中可规定:“每公吨200美元,CIF伦敦”(U. S. $200 per M/T CIF London)。总值是指单价同成交商品数量的乘积,即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
(二)价格条款举例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价格条款如下:
例1:每公吨5,000美元CIF香港(US$5,000 per metric ton CIF Hong Kong)。
例2:每打200美元CFRC3%纽约(US$200 per dozen CFRC3% New York)。
例3:每台600法国法郎FOB上海减3%折扣(FFr600 per set FOB Shanghai less 3% discount)。
例4:每件1,000港元CIF香港(HK$1,000 per bale CIF Hong Kong)
备注:上列价格为暂定价,于装运月份15天前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Remarks:The above is a provisional price,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through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15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例5:500公吨,以毛作净,6%上下。单价:每公吨1,000美元CIF新加坡。总值:500,000美元。
500 M/T,gross for net,6% more Or less.Unit Price:US$1,000 per metric ton CIF Singapore.Total Price:US$500,000.
课堂练习5:
下面是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合同的单价和价格条款,请根据《INCOTERMS 2000》予以纠正。
1.每打25元CIF上海。
2.每公吨1,000美元FOB伦敦。
3.每箱80法郎CIFC马赛。
4.500美元CIF鹿特丹减1%折扣。
5.每包CFR上海25港币。
答:1.CIF后应接目的港名称,而不是我国的港口名。
2.FOB后应接装运港名称,即我国的港口名,而不是国外的港口名。
3.CIFC后应指明具体的佣金数额。
4.没有指出计量单位,应在500美元前加进计量单位。
5.CFR后应接目的港名称,而不是我国的港口名。
(三)规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
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作价偏高或偏低。
2)根据经济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
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采用不利
的计价货币时,应当加订保值条款。
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以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
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6)如交货品质和数量约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则对机动部分的作价也应一并规定。
7)如包装材料和包装费另行计价时,对其计价办法也应一并规定。
8)单价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名称,必须书写正确、清楚, 以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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