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护照、证件的领取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同时出具领证收条。多人申请商务出国的,可其由中一人或法人代表凭所有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
2、地、州、市(县)申请人需要在省(市、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凭相关地、州、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领取的证明到省(市、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
3、申请人对领取的护照、出境卡及有关证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持照(证)人签名处",用钢笔亲笔签名。
五、急事急办的界定
按照公安部"急事急办"暂行规定,急事指: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
3、出国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出国治病,情况紧急的;
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及制作相应护照、证件时限的说明
1、对于条件符合、手续齐备的护照申请,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受理审批工作并向复核审批机关寄出有关材料,各地、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到接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向制照机关寄出有关材料,需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审批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到有关材料后,有 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批工作;省公安厅及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个制照点接到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制作工作。
2、对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累证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审批结果。
3、对于出国奔丧、探望亲人、留学在即、紧急商务和师生利用寒署假出国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在累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紧急的在累计 3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