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证不全、无英文说明书、拒付佣金。
个别中方企业收款发货后迟迟不提供希方提单等文件证书,致使希方无法及时提货,造成货物滞港;个别中方企业出售希方设备后,拒绝提供英文说明书,造成希方无法启用设备;个别中方贸易公司利用希方的信息、客户资源做成生意后,拒绝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支付希方佣金。
三、贸易纠纷产生的原因
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纠纷案件虽形式多样,但在起因上却有相似之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希腊企业方面
1、希腊贸易公司规模普遍较小、缺乏风险控制能力。
希腊贸易公司普遍规模较小,很多企业为家庭店、夫妻店,缺乏资金、经验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由于贸易额较小,希商无力通过参加国内交易会,面对面地接触中方企业和产品,继而大量通过网络等方式订购货物。订购过程中轻信他人、麻痹大意、不签订正式合同、不提供进口标准,造成了很多本可以避免的纠纷。
2、个别企业缺乏诚信。
希腊企业总体信誉度良好,但由于多为小型企业,不守信用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曾遭遇欺诈,为了减少损失,竟然使用同一手段欺诈中方;与中方签订供货合同后,受更高利润的驱动,公然撕毁合同,将货物转卖给出价更高的其他公司;希方订货后,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为避免损失,假藉质量不符、包装或信用状瑕疵等,拒绝赎单、拒绝提货或要求出中方降价或赔偿。
(二)国内企业方面
1、外贸企业参差不齐、鱼龙混杂。
目前国内从事外贸的企业达五十多万家,企业资质、信誉参差不齐。很多小公司有缺乏责任心,缺乏诚信,在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往往急功近利,不注重长期培养客户,只盯大单子,小单子质量问题不予重视,个别企业甚至以欺诈为生。
2、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我处接到的纠纷案件中,虽有希商言过其实、吹毛求疵的现象,但大多数情况下,中方的产品确实存在问题。有些情况是企业开始产品质量优良,后来为了提高利润,以次充好,改用价格低、质量差的小厂产品,于是出现质量纠。有些是企业生产过程把关不严,造成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3、部分企业缺乏外经贸人才和经验。
随着我国外经贸经营权的放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事外贸业务。部分企业从事外贸业务时间短、经验少、基础工作薄弱,所存在的问题在贸易实践中逐步地暴露出来,并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经济损失;缺乏相应的经验和人才,在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单等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产生类似发错货、单证缺乏等不必要的纠纷;缺乏法律人才,在遇到贸易纠纷时往往不知所措。
四、建议
随着今后中希贸易的不断发展扩大,双方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为保持目前中希贸易稳定的增长势头,维护今后中希贸易的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一)诚信守法、确保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出口企业的信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命,是立足市场的根本。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真正做到“重合同、守信誉”。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认真履行合同。企业在对外鉴订合同之前,应充分做好成本核算,根据企业生产状况确定交货时间。合同一旦签订,就应严格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提高产品质量。企业间很多纠纷是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提高产品质量、树立以质取胜的观念是防止贸易纠纷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的产品只有具有优良的品质,才能避免在纠纷中陷于被动的局面。
(二)增强贸易过程中的风险意识
1、签订规范化合同。很多纠纷案件中企业双方没有鉴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有的仅以形式发票或订单来代替合同文本,有的虽然签订合同,但合同内容不全面、条款不严谨,纠纷发生后处理困难。合同是开展经济活动的中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真实意愿的体现,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磋商达成协议后,还必须签订一份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一旦双方在贸易中产生争议,需要提交仲裁或采用诉讼时,作为主张权利方就负有举证的责任,如单凭口头而无真凭实据很难让司法部门取信,也就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在对外合作中应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处理纠纷的方式方法(如明确仲裁和诉讼地点)。
2、选择风险可控的付款方式(即期付款或远期付款)。不论是新老客户,不论成交量大小,最好能以银行信用-信用证(L/C)方式为主要付款条件来签合同。L/C项下付款条件下,对证中含有软条款的,如寄1/3正本或提单、提供繁琐的检验报告等等,要事先落实是否能做到否则决不接受。对其他条款也要认真审核,如不能做到,要及时通知客户修改,要认真检查审核单据,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不给不法商人以任何可乘之机。签订电汇(T/T)等纯属商业信誉的合同时,必须对客户有十分可靠的了解,在没有搞清楚客户全部情况前不能贸然接受T/T付款。贸易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付款方式,确保风险可控。
3、做好对方企业和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资信调查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贸易货款的及时安全收取,减少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减小贸易欺诈的风险,而且,对于资信良好的客户,即使发生贸易纠纷,也较容易友好解决。企业如果有条件,尤其在签订金额较大的交易前,应委托专业的资信调查公司对贸易伙伴进行资信调查。
(三)积极应对、妥善解决纠纷
1、熟悉国际规则,勇于应对纠纷。企业间一旦发生纠纷,应勇于利用国际规则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应了解对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解决贸易纠纷的相关司法程序,在发生纠纷时候能够尽快选择适当的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如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讨债公司代为追讨等)。在与对方协商解决无望的情况下,应尽快行动起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进行财产保全,否则时间拖的越长,将来执行起来越困难。
2、果断处理纠纷。在执行合同中,一旦出现对方拒绝或推诿付款的情况,企业应采取果断措施,在还掌控货物的情况下,要么退运,要么转卖。不应对对方的许诺存有幻想,否则货物在港口滞留时间过长,一方面会产生高额的滞港费,另一方面货物有被拍卖的危险,企业很容易货、款两失。
3、要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妥善化解纠纷。从事国际贸易,发生一些贸易纠纷不足为奇,纠纷发生后,企业应要以积极诚恳的态度进行处理,做到敢于认错、认赔,在哪儿栽倒就在哪儿爬起来,而不是在处理纠纷或索赔问题时,态度恶劣,甚至长期不给对方答复,这样不仅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同时也对国家整体企业声誉造成损害。
(四)利用好政府新组建的服务平台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http://12335.mofcom.gov.cn)。这是一个专为帮助中国企业规避国际化经营风险,有效维护其境外合法权益的纯服务型政府机构。投诉服务中心接受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依法从事境外投资活动的中国投资者的各类投诉,及时了解和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保障中国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该中心将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信函和来访等方式向中国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受理投诉服务。国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这个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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