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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www.todaytex.com 11月08日 来源:跨国采购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虽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但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只有47.05%,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99456元不能退税,只能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应纳税额为负数,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50%。

某电器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空调30000台,其中:(1)28000台以FOB价成交,每台200美元,外汇 人民币牌价1:8.2836元;(2)2000台以CIF价格成交,每台240美元,并每台支付运费20元、保险 费10元、佣金2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8.2948元。当期实现内销空调19400台,销售收入34920000 元,销项税额5936400元,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免抵退税计算如下: 

(1)出口货物销售收入 =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948 =49838796.80(元)

(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49838796.80×(17%-9%) =3987103.74(元)

(3)当期应纳税额 =34920000×17%-(10800000-3987103.74)=-876496.26(元)

(4)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 =49838796.80/(34920000+49838796.80)=58.80%>50%

(5)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49838796.80×9%=4485491.71(元)ㄧ-876496.26ㄧ〈4485491.71 

(6)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876496.26(元)

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5000000元,大于4485491.71元,也只退税4485491.71元,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某纺织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T/C纱收入800万元,内销收入200万元,国内购进原材料等进项税额 64.98万元,采取进料加工形式进口涤纶棉CIF价24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00万元,海关按85%免 税,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进口料件当期已全部核销。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1)进口料件组成价格 =2000000+2000000×20%×(100%-85%)=2060000(元)

(2)进口料件准予抵扣的税额 =2060000×17%=350200(元)

(3)进口料件应扣减免抵税额 =2060000×9%-2060000×17%×(100%-85%)=185400-52530 =132870(元) 

(4)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8000000×(17%-9%)-2060000×(17%-9%)=640000-164800 =475200(元)

(5)当期应纳税额 =2000000×17%-[(649800+350200)-475200-132870] =340000-391930 =-51930(元)

(6)应退税额为51930元(出口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 

二、"免、抵、退"税的申报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指经营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国税机关提出"免、抵、退"税申请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手续。

(一)"免、抵、退"税申报的程序 

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按下列程序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按月申报。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应按月据实填具《生产企业自营(委 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有关凭证向主管 征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税及应纳税额的审核手续。经县级以上(合县级)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并在《申报表》及出口凭证上签署意见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按审核意见,先对生产企业办理免、抵税额和应纳税额或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手续。同时,将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审核签署意见的《申报表》(第1、2、4联)、出口凭证等退还生产企业。

按季汇总申报。生产企业于每季度末将出口及内销货物等情况按季汇总填报《申报表》,逐级上报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批后,办理免、抵、退税结算手续。 

(二)"免、抵、退"税申报的凭证资料

生产企业按月申报"免、抵、退"税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 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按季汇总申报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签署意见的本季度的分月《申报表》(第1、2联),及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属于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必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本季度如有缴税的,应提供经主管征税国税机关审核盖章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需报送《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及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的有关凭证资料。 

三、"先征后退"税的计算与申报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一)先征后退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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