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在国外转手的。比如很多中东的银行,出于各种原因不便国际金融业务操作,而需中转花旗、汇丰银行之类的。我们也常常收到这样的信用证,开证行是中东某银行,SWIFT发报人抬头却写着汇丰、花旗,通知行则仍是我们国内的银行,原因就在于此。
这里还牵涉到一个费用问题。银行都是吃人不吐骨的,无论业务大小但凡经手必定要收点儿钱,所以中转银行越多,费用就越高-----关于费用我们另开一帖细研究。
了解了SWIFT的操作,我们不难理解,使用信用证时银行的线路越直接、越简单就越好。交货期充裕的倒还行,时间紧张的,最好事前跟外商沟通一下,看外商的银行能不能直接跟我们的开户银行发SWIFT电文。不少工厂/外贸公司有两三个不同银行的美金账户的,必要时都提供给外商,请外商银行斟酌选择最便捷的账户来开证,尽可能节约时间和费用。平时看不出来,一旦有事,能快速SWIFT联系可帮了大忙。如果咱们急等一份信用证,好放心开工备货,或者货已经出了才发现不符点,完全可以马上请客户改证。先跟银行打声招呼,请银行盯紧点(现在知道银行不好得罪了吧),时间还来得及的。实际操作中,开证行发出一份信用证,咱们第二天就能拿到一点也很常见。不但是信用证,汇款也一样,直达的快,中转的就慢。
这里顺便讲一个出现不符点后用SWIFT“电提”的处理方法,很有用,但新手知道的不多。出货制单,交单银行之前才发现不符点,而有些不符点单证无法修改更换的,很多时候我们会询问外商意见,外商不计较的我们就硬着头皮交单。这其实挺危险的。有点信用证知识的朋友都知道,外商其实是无权直接承诺我们“放弃追究不符点”的,交单之前外商无论是电话还是书面邮件确认接受不符点,都不管用。外国开证行一样会判定不符点,然后再征询外商意见,只有外商对银行做出承诺,才有效。如果我们听信外商“承诺”,贸然交单,单证到了外国银行手里,外商如果突然翻脸,唧唧歪歪,我们非常被动。即便想拉回货物,也要等外国开证行退单,一等几十天,货物都到外国港口了,手续、费用都很高。
稳妥的办法,就是在交单之前,就由外国开证行确认,咱们再寄单。做法就是请我们国内的银行,火速给外国开证行发一个“电提不符点”的SWIFT电文,格式为750,由开证行确认回复一个“接受不符点”的格式MT752的电文,再交单就安全多了。“电提”和“改证”效力相似,但对外商来说,手续更少费用更低,易于沟通接受。
既然知道银行间的业务联系是采用SWIFT电文,索性多了解一点。前面说到,开立信用证用的是SWIFT电文的MT700格式。这种格式把信用证的内容归类成条款,并给与固定编号。比如信用证开给谁(受益人),条款名称就是“BENEFICIARY”,条款编号是59;信用证规定需要哪些外贸单证,条款名称就是“DOCUMENTS REQUIRED”,编号46A。这样固定编号,银行和我们审阅信用证就方便多了。SWIFT的MT格式规定得非常严格,比如关于信用证中关于开证申请人的名址条款(条款代码号50),填表的时候就限定为4行,每行35个字符。如果这个条款实际内容太多,超出了限制字数,就用另一套电文格式MT701来补充…..够变态的。因此,用于开立信用证的SWIFT电文实际上有两个格式,MT700和备用的MT701。这就是我们常常在信用证的开头部分见到的条款“ [Sequence of Total : 27 : 1/1”的由来。如果此份信用证完全根据一份MT700电文来开立,27条款就是1/1,如果是两份以上的电文(一份MT700,其它的是补充的MT701),此条款就相应表述成1/2、2/2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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