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通关指南
阿尔巴尼亚采用"协调制"分类法对进出口商品实行编号。目前阿海关税率分为0%、5%、10%、15%四档。
征收0-5%关税的商品占34%,征收10%关税的商品占37%,征收15%关税的商品占29%。平均关税已由1996年15.01%降至目前的7.23%。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进口关税由5%降低为2%。为保护和促进本国的农业生产,阿对进口农产品提高了关税,由原来的7%提高到了10%。此外,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对进口一些农产品(蔬菜、水果)征收一定比例的季节税,其它时间维持正常税率。
阿海关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海关还可对进口商品征收特别税、反倾销税或者反补贴税。对来自与阿已结成或将缔结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的进口商品,阿将对其给予特惠关税。阿对药品、以无偿人道主义援助方式为阿社团、组织和机构进口的商品、由国际组织和国家发展组织提供优惠贷款而进口的商品、从事货物、旅客、行李等国际运输的外国运输工具以及为维持其正常运转所必须的设备、燃料和个人自用品等十九类商品在进口时予以免税。
原产地证规定
根据阿关税法的有关规定,阿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商品的原产地。
1.原商品在某国生产,或全部在该国加工,则该国被视作商品的原产地。
2.如商品的生产不只在一个国家, 则贯穿整个生产过程或者最关键工序的国家被视作商品的原产地。
3.为确定商品的原产地,海关有权对商品进行技术或加工工艺过程的审核。
4.海关也可以要求报关者提供原产地证书。
工业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自1992年以来,阿已通过了《工业产权法》和《著作权法》,对工业和知识产权实行保护。
1.专利。阿尔巴尼亚专利局负责办理专利申请手续。
发明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需每年支付专利费。工业设计受到15年保护,每5年办理一次登记手续。
2.商标。
商标和服务商标在阿专利局办理注册。申请提出5个月后,专利局决定给予批准或者拒绝并予公布。商标和服务商标每10年注册一次。地理标记也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
3.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经济保护已扩大到作者的终生再加70年。
无名的作品、集体摄影或音像制品自作品公开发表日起给予50年保护。申请的艺术作品从生产日开始给予25年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