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证书第7栏中所指的进口国HS编码即为我国现采用的国际上协调统一的HS编码,要求填写六位数HS品目号。
七、FORM A签证印章加盖在证书第13栏,证书正本和两份副本均需加盖签证印章。
八、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按HS章)签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报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
九、其他填制要求,按照《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执行。操作程序未列明之处,参照普惠制原产地证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
各地检验检疫局要及时组织签证人员学习《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保证签证质量,使我国出口至巴基斯坦的特定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证人员,必须为已向巴基斯坦海关注册备案的检验检疫机构签证人员。总局已将各地检验检疫局授权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证机构名称、地址、签证印模和签证人员手签笔迹向巴基斯坦海关备案。各局应保持签证人员的稳定性,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总局通关司原产地处备案。
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将并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继续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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