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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应对德国展会知识产权风暴

作者:好贸易商务网 来源:www.todaytex.com 发布时间:2009-9-30 13:32:38

证件齐备

在赴德参展时,一定要带好企业营业执照、产品的有关书面材料、产品专利证明等文件。对安全性能要求高的产品必须有CE(符合欧洲产品标准要求)证书,产品上有CE标志,未经认证的产品必须提前补办。当检查人员发现展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即使该产品有CE标志,也有权要求进行现场重新检测。比如在法兰克福照明展上,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的检测和认证部门就在展场提供检测服务,因此企业最好在参展前对展品进行全面自检。除此以外,如果该产品在以前发生过类似的产权纠纷而被法院或者权威机构证实没有产生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也务必携带,如果再次出现知识产权纠纷,这些文件就可以帮上很大的忙。

积极反制

中国参展企业应该对德国知识产权法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提前进行了解,以尽可能在产生产权纠纷的时候,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德国知识产权法的执法程序有两种法律行为可供被侵权企业选择。第一种是不经法院和海关机构,由其律师出面向侵权企业送达警告信,该警告信内容包括对具体侵权行为的描述,要求对方限期停止侵权行为的声明,惩罚条款等。同时,常常附律师费用账单。如果侵权企业认同自身的侵权行为,愿意主动撤下涉嫌侵权的展品,此时常常只需交纳律师费用。律师费用常常按照侵权产品标的值计算,比如,标的值是10万欧元,按照德国律师收费法的规定,律师费用为2031欧元到2437,20欧元之间,具体数额要视律师工作量而定。

中国展商如果接到此类警告信,首先要做两点判断,第一,是否承认产品侵权;第二,标的值定的是否过高。如果认为警告有理,标的值定的合适,并不是完全不能签署警告信,签署的好处有两点,避免进入德国冗长的法律诉讼程序,最有利的是避免发出警告信的企业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从而可以保证其他非侵权品继续参展,尽可能减少损失,同时,关于标的值的认定可以同发出警告信的企业协商,讨价还价一番,尽可能降低,以降低律师费用。当然,如果被警告企业坚持认为自身不存在侵权行为,或者对方标的值定的过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拒绝在警告信上签字,如果签了字,被警告企业即使不认为自己侵权,事后也无法采取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所以为慎重起见,此时被警告企业应该向律师咨询,但是一味的不理会,完全不对警告信进行分析和研究是不可取的,因为企业应该权衡支付律师费和展品被全部没收两者的利弊后再作决定。如果中国企业确信自身产品较之对方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在收到警告信的同时也可以提出反警告,同时向法院或者海关稽查署提交保护请求的书面申请,争取在对方向执法机构申请临时禁令的时候,不会根据一面之辞作出决定。

由于中国展商被广泛告知不要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因此,他们以往在收到此类警告信后不作任何理会,所以,目前德国企业已经基本放弃此种法律行为,而选择直接向海关和法院提出执行临时禁令的请求。由于技术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需要专利律师的介入,法官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执行临时禁令的决定,所以提请的理由往往是外观设计、商标、版权等较为直观的领域。由于德国法律规定,申请临时禁令只需要申请人出据书面保证即可,原则上不需要提供具体证据,更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或者鉴定,法院在决定之前也可以不听涉嫌侵权企业的申辩,可以通过申请人一面之辞做出决定,使得众多德国企业将法院的临时禁令当作“杀手锏”,在展会开幕前很久就向法院提出临时禁令的请求,只等法警在展会一开幕,就立刻前往展会执行禁令。由于临时禁令允许强制执行,在遇到展商阻挠的情况下,海关及法警可以要求警方予以协助,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为了避免暴力情况的出现和被警方拘留,被执行禁令的展商尽量不要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当然执法人员对没收的涉嫌侵权展品要开出收据,展商必须索取收据并查看是否与被没收展品吻合,以便作为今后提出诉讼的依据。

被执行临时禁令的展商可以立刻委托律师前往法院,对禁令提出异议,比如提交证明自身没有侵权的证据,或者认为申请临时禁令的企业要求范围过于广泛,标的值过高等,提出异议后,法院必须开庭,听取被申请人的辩论,法院对何时提出异议,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展商回国后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也可以在禁令被执行后立刻提出。如果此时被执行禁令的企业主动与申请执行禁令的企业联系沟通,在确认自身侵权的情况下签署停止侵权声明,通过实际行动向法院证明执行临时禁令是多余的,此种情况下,临时禁令的执行费用将由申请临时禁令的展商承担。

如果被执行禁令企业确认自身没有侵权行为,可以立刻向法院要求对方限期之内提出正常的民事诉讼,如果对方超过期限,仍然不提出正式诉讼,展商可以要求法院取消临时禁令,退还被没收的展品,并向申请提出禁令的企业提出索赔,包括由于被执行临时禁令而产生的各种损失。如果确认对方纯属商业竞争而诬告,也可以同时提起刑事诉讼。

善用服务

德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有众多官方和民间的法律咨询机构。比如,德国专利商标局、德国工商业法律保护中心、欧洲专利局、欧盟商标与外观设计保护局等。当然,还有众多德国展览公司驻华代表处和分公司都有义务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中国展商应善于利用这些机构提供的咨询和检索服务,更好地了解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尽可能降低知识产权纠纷发生的概率,减少损失。

文章来源:中国会展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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