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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须 知

作者:好贸易商务网 来源:www.todaytex.com 发布时间:2-1 4:47:38
参 展 须 知
一、 各参展单位须服从筹委会现场管理组指挥,爱护场馆内设施、建筑 装修、展具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二、 严禁在墙、柱、展具、地面打钉、涂画、刻划;严禁使用易留痕迹的 粘贴物,违者将按被毁器材价值赔偿。


三、 展馆内严禁吸烟。


四、 展品不得含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国家规定的违禁品不得展出。 隐情不报而引发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各参展单位一律不得占用通道、私自拼摊设点、堵塞楼梯和公共场所


六、 严禁在摊位内使用各种烧水器具,不得自行拉接电源,参展单位因违 规引发火情应设法扑救并及时报警。若需增加用电量,须提前与筹委 会联系,由筹委会指定专职电工安装,按规定交纳费用。


七、 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转让、并合摊位或摆设其它单位的展 品,不得随意提前撤馆,如因特殊原因,应报筹委会批准确认。


八、 各参展单位应保持自己展位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不得随地丢弃空瓶、 罐、废纸等废弃物,各种废弃物在每天闭馆后统一堆放于指定地点。


九、 各参展单位须在撤展前,将摊位展板自行清理干净。若毁污展板,应 予赔偿。十、 每天闭馆前,各参展单位,特别是广场参展单位要将各自的展品妥善 收装存放,避免展品遗失。所有展品出馆,需凭现场管理组的出门条 放行。


参展程序


1、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 按邀请函中通讯联络方式传真或邮寄至组展单位,或直接寄回/传真至汕头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展览经营部,并在七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大会组委会。


2、组委会对参展合同参展费用确认无误后,合同即生效。组委会收到展位费后,即为参展单位安排和确认展位,并办理会刊资料手续(150字以内企业简介的免费刊登)。如在报名截止日前未收到广告资料,恕不另行刊登。


3、参展单位汇出参展费用后,务必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大会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展会期间统一开取。展位安排按先到款先安排的原则。


4、组委会在2003年4月底给参展单位寄发或传真参展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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