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中国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鲜水果实施零
关税,当日海关总署
关税征管司负责人就此表示,海关总署第一批认可了台湾地区11家目前已在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这11家机构和民间组织中任一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文件。该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除了正常贸易所需要提供的
通关单证和
通关手续外,由于这次零
关税措施是大陆单方面宣布实施的,为了确保享受零
关税的水果确实来自台湾,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须提交上述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文件。同时,只有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或者经过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台湾水果才能能享受零
关税。上述负责人解释说,有关转运的规定是在充分考虑了两岸间目前的运输实际情况基础上作出的专门安排。对于通过上述地点转运的,在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以台湾地区为启运地的运输单证。目前为海关总署认可的11家台湾地区的机构是:台湾地区商业会、台北市商业会、台北县商业会、台中市商业会、台中县商业会、彰化县商业会、台南市商业会、高雄市商业会、高雄县商业会、屏东县商业会、金门县商业会。海关总署
关税司负责人表示,上述机构和民间组织只是海关总署认可的第一批机构和民间组织,将来那些熟悉台湾水果生产和销售程序、直接为台湾果农服务、又有较完整服务体系的机构和民间组织也会获得认可。据悉,为方便台湾零
关税水果
通关,海关总署已制定六大便利措施:开辟专门的快速
通关绿色通道、设立临时进出口的专用查验窗口;台湾水果可实行提前报关及时办理
通关手续;实施网上支付加快
通关的速度;对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免查验;节假日、周末可以预约海关24小时加班;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合作。上述负责人指出,“实际上,如果采用空运方式,台湾地区水果,最快可在当天就可到达祖国大陆办理
通关手续,速度非常快。”此次实施零
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均为鲜(包括冷藏)水果,包括椰子、槟榔、菠萝、番石榴、芒果、柚、木瓜、桃、梅、番荔枝、杨桃、莲雾、枣、柿子和枇杷等15种。您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吗?请进入商务指南论坛共同交流>>> 来源:国际商报 陶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