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9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保证广大进出境旅客
通关安全和权益,防止危害我国政治、经济和生物安全的物品进出境,从05年7月1日起,如果您是乘飞机进出境的旅客,将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此次改革将首先在全国航空旅检口岸开始实行。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介绍,为了方便旅客,提高
通关效率,海关借鉴国际惯例,设计了新版申报单式样,简化了填写方式。新的申报单将事先发放到旅检现场、航空公司、旅行社等,旅客可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申报单,在
通关前事先填写。海关总署表示,此次改革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选择航空口岸作为试点,今后将逐步扩大到陆路、海港等其它各类口岸。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杜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