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缉私部门日前证实,仅今年6月份以来,该关就已查扣6批涉嫌无证违规进出口的木制品。从调查的情况看,发现多数企业是对国家有关木制品进出口的监管规定不甚了解。海关提醒,企业在进出这些物品之前,应主动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商务部咨询。据厦门海关缉私部门介绍,这6批木制品中,有红豆杉等濒危植物制成的工艺品,也有普通木材制成的锯材,这些是我国口岸常见的进出口木制品,都需要向有关部门申领相关的进出口证件才能过“关”。
对此,海关提醒企业,只要所用材质为《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里的物种,不管制成的是何种物品、何种形状,均需申领相关许可证:例如已列入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红豆杉、桃花心木,需要申领“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列入CITES公约附录但属国家保护物种的水杉,则需申领“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如果非上述两种情况,则需申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企业在办理木制品出口手续前,最好先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对由未列入《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常见杂木所制成的板材,加工程度的不同同样可能导致涉证,这是许多企业没有注意到的。海关提示:如果是完全未经加工的原木,是禁止出口的;如果是经纵锯、纵切、抛切、旋切的锯材,且厚度大于6毫米,则需要向商务部申领“出口许可证”。只有加工程度高于锯材的可直接
通关。 厦门海关建议有关进出口企业加强对木制品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切不可因怕麻烦而不申领许可证,否则除了要面临货物
通关受阻外,更有可能因违规而被处罚。 来源:国门时报 刘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