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
关税税则委员会于7月21日作出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目前仍在征收出口
关税、2005年7月20日起受到
欧盟进口数量限制的17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
关税。经过此次调整,目前尚有51种纺织品仍继续征收出口
关税。序号税则号列商品名称 161021000毛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衣261022000棉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衣361023000化纤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等461044100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561044200棉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661044300合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761044400人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861101100羊毛制针织或钩编套头衫等962034100毛制男式长裤、工装裤等1062044100毛制连衣裙1162044200棉制连衣裙1262044300合纤制女式连衣裙1362044400人纤制女式连衣裙1462046100毛制女式长裤、工装裤等1562062000毛制女衬衫1662063000棉制女衬衫1762064000化纤制女衬衫 来源:国际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