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教程 | 业务经验 | 外贸故事 | 网络营销 | 外贸英语 | 外贸单证 | 外贸财务 | 外贸管理 | 外贸SOHO | 实际案例
货运物流 | 通关商检 | 核销退税 | 出口认证 | 政策法规 | 索赔仲裁 | 国际保理 | 贸易方式 | 商务百科 | 机构组织
位置:中国外贸网 > 政策法规 > 历史有效法规 > 国际法规 > 贸易惯例 > 浏览文章
《国际备用证惯例》简介
www.todaytex.com 2009年04月06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国际备用证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 1998)简称《ISP 98》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结算方面的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主要是为商业信用证制定的规则,致使备用信用证的许多特点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无法得到充分体现,诸如涉及备用信用证的期限较长、自动展期、要求转让,请求受益人为另一受益人作出其自身承诺等,没有规定,由此造成备用信用证解释上的不确定性,极易导致纠纷。这就需要更专门的行为规则,为此,199846,在美国国际金融服务协会、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学会和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组织起草了《国际备用证惯例》,199812月国际商会公布了《国际备用证惯例》于199911日起生效,并被定为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在全世界推广使用。它填补了备用信用证在国际规范方面的空白。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 98)是根据《联合国关于独立保函和备用证的公约》,在参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500)和《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的基础上根据备用信用证的特点制定的,它对常用的备用信用证,如履约备用信用证、预付备用信用证、投标备用信用证、反担保备用信用证、融资备用信用证、保险备用信用证、商业备用信用证和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等下了定义。
《国际备用证惯例》包括序言与十条正文,共89款。这十条为:总则(本规则的范围、适用、定义和解释,一般原则,术语);义务;提示;审核;转让、让渡及因法律规定转让(提款权利转让,款项让渡的确认,因法律规定转让);撤销;偿付义务;时间安排;联合开证/权益份额等。
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简介
下一篇:《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简介
发表评论

 
四十五种寻找全球
目标客户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