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UCP Supplement to UCP500 for Electronic Presentation£¬国际商会eUCP1.0版)是国际商会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而制定的电子单证,于2002年4月1日生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全文共12条,主要条款包括适用范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的关系、定义、格式、交单、审核、拒绝通知、正本与副本、出单日期、运输、交单后电子记录的损坏、eUCP电子交单的额外免责。《<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明确了一些贸易术语在电子单据与纸制单据的不同定义;规定了电子交单的格式与电子拒绝通知的操作;明确了银行系统无法收到电子记录以及电子记录损坏的后果;定义了电子正本单据等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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