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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有关事项
www.todaytex.com 2009年04月06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6-30
【生效日期】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8号 为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加强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生物安全,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书面申报制度。为了方便进出境旅客正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新版本,有关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尸体、标本、植物、植物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土壤、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或血液制品的申报项目,调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中。凡携带有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的入境旅客均应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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