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Sovereignty):以防止检疫性害虫进入本国领土为目标,认可国家行使主权,使用植物检疫措施限制植物和植物产品害虫及其载体进入。
必要性(Necessity):只有从植物检疫角度考虑有必要时,国家才可以建立限制性措施,防止检疫性害虫进入。
最小影响(MinimalImpact):植物检疫措施应与涉及到的害虫风险相一致,并且应该是对人口、商品及财产的国际流动限制性最小的措施。
调整(Modification):植物检疫措施要尽快随情况变化及新问题出现作出修改,或者是把保证成功的禁令、限制和必要要求列入,或者是把那些不必要的措施去掉。
透明(TransParency):国家必须公布并宣传植物检疫禁令、限制和要求,并根据要求提供采用这些措施的理由。
一致性(Harmonization):只要有可能,植物检疫措施应该建立在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基础上,并在IPPC框架内制订。
等效性(Equivalence):国家应承认那些方法不同但效果相同的植物检疫措施是等效的。
争端解决(DisputeSettlement):两国间任何有关植物检疫措施的争端,最好在双方技术水平上解决。如果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将通过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
合作(Cooperation):各成员间应合作防止检疫性害虫的扩散和进入,并改进官方控制措施。
技术权威(TechnicaIAuthority):各成员国间应设立一个官方植物保护机构。
风险分析(RiskAnalysis):确定什么样的害虫是检疫性的并确定对它们采取植物检疫措施力度,各成员国应使用建立在生物和经济证据基础上的害虫风险分析方法,如果有可能,可依据IPPC框架建立的各种程序。
管理风险(ManagedRisk):由于检疫性害虫传入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各成员国在制订植物检疫措施时应就风险管理政策达成一致。
无害虫区(Pest-freeAreas):各成员国确定特定害虫不发生地区的情况。根据要求如果存在禁区,该成员国要依据IPPC框架设立的程序来说明其领土内禁区的情况。
紧急行动(EmergencyActions):在面对新的或意想不到的植物检疫情况时,成员国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该措施建立在初步的害虫风险分析基础之上。这些紧急措施的运用都是暂时的,它们的有效性应尽可能快地服从于详细的害虫风险分析。
不履行公告(NotificationofNon一compliance):进口国家应尽可能及时地通知出口国家任何不履行植物卫生检疫禁令、限制或要求的情况。
非歧视(Non一discrimination):如果成员国能证明他们在害虫管理中采用同一或等效的植物检疫措施,该措施就能非歧视地应用在相同植物检疫情况的国家。至于一个国家内的检疫性害虫,应对国内和进口货物采取一样的非歧视检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