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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简介

作者:世界买家网 微信:QQ:1407106692 来源:www.todaytex.com 发布时间:3-12 3:54:38

CQC 简介

CQC/PDT001-2005

(第1版第2次修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业认证机构。

CQC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认证工作较早的权威认证机构,几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认证工作经验,各项业务均成果卓著。目前,CQC在国内外共设有45个分支机构和200多家签约检测实验室,并与22个国外认证机构签署了认证合作协议,拥有7300多名各专业的专职、兼职审核员、检查员和技术专家,同时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高质量的服务。

CQC是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加入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国家认证机构,CQC与国外诸多知名认证机构间的国际互认业务,以及广泛的国际交流,使CQC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优质的服务、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管理水平,保障了CQC业务的顺利开展,为顺利实现CQC的质量目标、为CQC这个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的品牌形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CQC的质量方针:公正规范 诚信高效 优质科学 创新卓越。

CQC质量目标:努力成为全球认证领域知名品牌之一,持续为客户提供满意增值的认证服务。

CQC 业务

一、 CCC认证

经国家认监委授权承担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工作。

二、 CQC标志认证

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性能、有机农产品等标准要求,认证范围涉及500多种产品。

三、 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从事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M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 国际认证业务

作为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CB)体系的中国国家认证机构(NCB),目前拥有17CB实验室,能够颁发和认可IECEE-CB体系内12大类209个(400余版本)标准的CB测试证书,其证书被45个国家和地区的59个国家认证机构所认可。

作为加入国际认证联盟(IQNet)的中国认证机构,CQC颁发的ISO 9001证书、ISO 14001证书、OHSMS 18001证书将能获得联盟内其他33个国家和地区的37个成员机构的认可。

可提供低电压指令、电磁兼容指令、玩具指令、机械指令、电子电气设备限制有毒有害物质指令等五个领域内的欧盟CE标志认证业务。

代理美国ETL、德国VDETüV-PS,英国ASTA-BEAB、日本JQA、阿根廷IRAM等国外认证业务,逐步实现多边互认的目标。

五、 认证培训业务

开展国内外各类认证培训业务。

管理体系

CQC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CNCA相关要求、CCAA相关要求、CNAS认可规范、IQNet同行评审要求、KBA认可规范,本着“公正规范,诚信高效,优质科学,创新卓越”的方针,建立认证制度和完整的管理体系,使对供方实施认证的能力得到信任,并监督方针的实施。

CQC建立保证公正性的组织结构并形成管理体系文件,以保证公正性。按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审核和认证,并作出认证决定。CQC的组织结构使密切相关的各方均能参与制定有关认证制度内容和运作方面的方针和原则。

CQC确定了对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的管理层,具有与其认证活动相应的权利和职责,需要时CQC授权委员会或个人代表管理层开展规定的活动,具有正式的规则和结构对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的指定和运行加以规定。

CQC对申请人的管理体系审核遵循的准则是相应的管理体系标准或是与其职能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所给出的要求。如需对这些文件在某特定认证制度中的应用作出解释时,则由相关的公正的委员会或具有必要的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说明,并由CQC发布。

CQC及时将拟变更的认证要求通知各有关方面。在确定变更的方式和生效日之前,考虑有关利益各方的意见。变更决定发布后,CQC验证每个获证供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是否对其程序实施了必要的调整,保证通过向审核委托方提供公开资料的方式向其提供,并给予合理的实施准备时间,实施后应进行验证。

CQC对经审核合格的组织进行审批并颁发认证证书,列入认证名录,并向国内外公布。

公正信任:

CQC运作所遵循的方针和程序是非歧视性的,并以非歧视的方式对这些方针和程序加以实施。不使用违反本文件的程序来阻碍或阻止申请人的认证申请。

CQC的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开放,没有附加任何不正当的财务或其它条件。不以供方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供方的数量作为申请和认证的限制条件。

CQC仅在拟认证的范围内规定认证要求、进行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由独立于实施审核的专业人员作出。CQC对本机构的有关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消认证的决定负责,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或同意使用CQC认证标志的方式表示组织通过了CQC认证。CQC评价分析认证运作和/或活动中所引发的责任和风险,建立了充足的认证风险基金以承担与CQC有关的认证责任。

CQC及其各级人员和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会都不受可能影响认证结论的任何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

为保证CQC认证的公正性,CQC不提供:

1、组织所从事的服务;

2、获得或保持认证的咨询服务;

3、设计、实施或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的服务。

4、对供方的管理体系的内部质量审核;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依据认证机构的规则在明确限定的次数和持续的时间内进行的预审核,其目的仅为确定是否已做好认证准备;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依据超过认可范围以外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的第三方审核。

CQC的相关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QC辩识和分析了与相关机构的关系,确定在提供认证时不会产生利益冲突,相关机构及其活动不会对CQC的保密性、客观性或公正性造成影响,不对本中心的财务、经济等构成压力。CQC具有区分对供方认证和本机构其它活动的方针和程序;CQC的培训工作与认证单独运行,接受CQC的培训服务不会使认证更简单、更容易或更经济。

CQC具有完善的受理和处理来自供方或其他方面有关CQC认证或其他相关事项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方针和程序,接受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认可机构的认可、IQNet的同行评审和社会各相关方的监督。

CQC对认证的组织履行保密的承诺,未经其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其有关生产技术及经营等情况。

CQC总部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9 邮编:100070

管理体系认证联系电话:010-83886605010-83886601

申投诉电话:010-83886203

传真:010-83886641

网址:http://www.cq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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