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此术语成交卖方应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一)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
(4)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有关关税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之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卸货费。
(二)使用CPT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
按照CPT术语成交,虽然卖方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运费,但是卖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延伸至目的地。按照《通则》的解释,货物自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即转移给买方。
2.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采用CPr术语时,由卖方指定承运人,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往指定的目的地,并支付正常运费。正常运费之外的其他有关费用,一般由买方负担。
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应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付的通知,以便于买方在目的地办理货运保险和受领货物。如果双方未能确定买方受领货物的具体地点,卖方可以在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要求的地点。
3.CPT与CFR的异同点
CPT与CFR同属C组术语,按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在交货地点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自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其费用。另外,按这两种术语订立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无须保证按时交货。
CPT与CFR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CFR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除此之外,卖方承担的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也有区别。